【電視劇《底線》看了嗎?江歌案被翻拍當事人劉鑫發聲明,事件回顧】近日,江歌案的當事人劉鑫給電視劇《底線》發了聲明,還表示對于誹謗等侵權行為,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延伸閱讀:《底線》拍了“江歌案” 劉鑫江歌事件詳細回顧 【《底線》拍了“江歌案”】《底線》不愧是最高法牽頭拍的電視劇!真的敢拍,特別是第十四集的江歌案,被閨蜜男友殺害案來了,她把救自己的閨蜜關到門外的鏡頭也拍出來了! 延伸閱讀: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 劉鑫江歌事件詳細回顧 【庭審現場: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江母訴劉鑫案二審】2月16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某媒體從現場獲悉,劉鑫本人出庭。據媒體報道,劉暖曦稱一審抹黑她與江歌的真實感情,將親自出庭澄清事實。江歌母親因身體原因二審未出庭,江秋蓮發文表示:“劉暖曦(劉鑫)把她自己的名譽看得比我女兒的生命更重要,堅決不原諒!堅決不接受!” 庭審中,當事人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劉鑫方稱:①江歌在劉鑫未要求其在地鐵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經主動在等劉鑫;②無證據證明劉鑫先行入室后“將門鎖閉”;③劉鑫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更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一個與他沒有關系的人。江歌被殺害完全是陳世峰的行為所致。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江秋蓮方表示,劉鑫方提出的第①點沒有證據支持,劉鑫“鎖門”具備充分客觀證據,劉鑫的否認只是重現了劉鑫因推卸自身責任而作虛假陳述的情形,劉鑫阻止江歌報警也具備充分證據支持。合議庭就庭審焦點展開法庭調查。(總臺記者曾曉蕾常楊谷思靜肖星劉強李東宇王祖彥龐海波李紅葉) 劉鑫江歌事件詳細回顧 江歌和媽媽 【法院判決:劉鑫被判賠償江歌母親69.6萬,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今天,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改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劉某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2016年,江歌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口被好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2019年,江秋蓮對劉鑫提起訴訟,并索賠200余萬元。 江歌(1992年-2016年11月3日),女,出生于中國山東青島。生前是日本法政大學碩士研究生一年級學生。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中野區公寓,就讀于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劉鑫擋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殺的。江歌的母親介紹,江歌脖頸處,身上多處刀傷,刀刀致命,慘不忍睹。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媽媽 2021年4月15日9時,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被告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12月31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據江歌媽媽江秋蓮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島市城陽區開庭的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因審判長(院長)突發疾病,開庭審判暫時取消。 2016年11月3日凌晨12時前,江歌接到劉鑫的電話,希望她到車站去接她回家。江歌于是趕到車站,接回劉鑫,但是在抵達居住的公寓樓時,劉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樓前,三人發生了爭辯。隨后江歌叫劉鑫先進房間,自己與這名男子辯論,并擋著這名男子不許其進屋。接著,劉鑫和鄰居聽到了尖叫聲,出來一看,江歌倒在走廊里,脖子被刺數刀,直冒鮮血。警察趕到后將江歌立即送往醫院,但是因為失血過多,沒能挽回她的生命。江歌的母親說,在江歌去車站接劉鑫的時候,倆人一直在通話,這一通話,一直持續到女兒遇害前的18分鐘。 陳世峰為寧夏人,26歲,在日本大東文化大學就讀碩士一年級,系與江歌同住室友劉鑫前男友,在案發數月前,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曾與劉鑫共同居住在板橋區的一所公寓,由于兩人之間發生矛盾,劉鑫提出分手后搬至位于中野的江歌住處居住,后因陳世峰拒絕劉鑫提出的分手要求,多次前往江歌與劉鑫的住處對二人進行騷擾。 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以江歌案為例,該案發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為中國人,也會根據屬地原則,依據日本的刑事法律對其行為進行審判。 依據我國刑法第十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就江歌案件而言,劉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處罰后,我國司法機關仍可依法對其享有追訴權。 依據最高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條規定:由其入境地或者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害人是中國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到該案,如果劉鑫的前男友回到中國,在追究其刑事責任時,則由其入境地或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20年6月1日,山東青島。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將于6月5日召開庭前會議。江秋蓮稱,法官并未透露庭前會議目的和內容,目前劉鑫是否會出面還未知。 2021年4月8日,江歌母親江秋蓮收到了來自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的傳票,其起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將在4月15日9時開庭審理。 2021年4月15日9時,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被告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2021年12月31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據江歌媽媽江秋蓮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島市城陽區開庭的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因審判長(院長)突發疾病,開庭審判暫時取消。 12月31日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向記者表示,她計劃趕往醫院,想看望審判長,也希望法院能按照程序能下達判決書。 2022年1月4日,澎湃新聞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獲悉,她起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將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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