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江/經濟日報 隨著“雙11”的臨近,電商平臺競爭日趨激烈,直播帶貨行業也在準備大干一場。其中,不少金融機構紛紛轉戰直播領域,在線上銷售理財產品。與傳統直播賣快消品不同,金融理財產品營銷受到嚴格的規則監管,當前直播營銷中潛在的風險隱患已經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防范金融直播營銷有關風險的提示》稱,有些與金融產品相關的直播營銷行為存在風險隱患。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稱,當前金融直播營銷存在兩方面主要風險,一是金融直播營銷主體混亂,或隱藏詐騙風險,二是直播營銷行為存在銷售誤導風險。 具體來看,風險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一是無資質主體“魚目混珠”。由于直播平臺開設賬號基本無門檻限制,一些無資質主體擅自開展金融產品直播營銷。二是直播平臺信息設置混亂。有的直播平臺沒有清晰展示分期、借貸等金融產品實際提供者,平臺用戶可能被營銷氛圍帶動,在主體不清、風險不明的情況下沖動消費。三是非專業人士誤導或欺騙。有些并不具備專業素養的人士自我包裝為“理財專家”“保險專家”,對金融產品進行不當解讀、不當類比。四是虛假或夸大宣傳。有的直播營銷為博眼球,對借貸產品、保險產品、理財產品等搞夸大宣傳、噱頭宣傳。五是偷換概念、簡單比價。有的直播營銷廣告以萬元借款需支付的日利息來強調息費低,易導致消費者對借款成本產生錯誤認識。六是信息披露、風險告知或提示不到位。有的直播營銷行為未能向觀眾充分提示金融產品存在的風險、免責條款等。 為此,中國銀保監會提醒社會公眾,應注意甄別金融直播營銷廣告主體資質,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和渠道購買金融產品,認真了解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重要信息和風險等級。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網絡直播作為互聯網時代的一種營銷創新手段,電商行業可以用,金融行業也可以用。對于金融直播營銷問題,應“疏”“堵”結合。一方面,要鼓勵金融機構和具有資質的專業人士開展規范網絡直播,以消費者喜聞樂見的形式推介,讓金融產品和服務精準觸達客戶,提升客戶體驗;另一方面,要建立金融網絡營銷規范,防范非法金融直播帶來的危害;公安、網信等部門聯手,加大對借助直播非法斂財、誤導用戶的平臺、賬號打擊力度。總之,要鼓勵金融機構和專業人士開展規范的金融直播營銷,打擊違法違規的金融直播營銷。 董希淼表示,按照相關規定,金融營銷宣傳是經營活動的重要環節,未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市場主體,不得開展與該金融業務相關的營銷宣傳活動。相關主體應在取得相應金融業務經營資質的前提下自行開展或委托他人開展金融營銷宣傳活動。各金融機構應當落實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主體責任,切實規范本機構及合作方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 (原題為《金融直播有點亂 風險隱患須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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