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記錯,國內音樂平臺與三大唱片有關的版權合作消息,還得追溯到 2017 年 5 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拿下環球音樂版權的獨家代理,集齊了華納音樂、索尼音樂、環球音樂的獨家版權。詞曲版權和錄音版權,分別是什么?以在線音樂行業為例,音樂平臺在向用戶提供在線收聽、下載服務等流媒體業務時,需要同時取得詞曲版權和錄音版權授權,而在音樂泛娛樂的直播、K 歌、公播、短視頻等領域,則至少需要取得詞曲版權,否則都有侵權風險。數據顯示,目前華納版權在全球有超過 40 家分公司,擁有國內外多位著名詞曲作家的音樂作品。其中,既有 Eric Clapton、George Michael、Green Day、Katy Perry、Madonna 等國際知名巨星相關版權;也覆蓋了 A-Lin、陶喆、F.I.R. ( 飛兒樂團 ) 、李宗盛、袁惟仁、彭佳慧、側田、于文文、方大同、雷頌德、蔡健雅、羅大佑、袁婭維、品冠等眾多華語音樂人的詞曲版權。詞曲版權里的生意經可以看到,目前的營收結構中,錄音版權帶來的收入占據了大頭,毫無疑問要歸根于流媒體在近年來的強勁增長,付費下載、實體唱片等業務也已經非常成熟。同時,我們應該看到,在流媒體乃至全球錄制音樂業務增長放緩的背景下,直播、K 歌、短視頻、公播等業務的爆發,詞曲版權業務的增長潛力也是十分可觀的。其次,考慮到增量版權的布局需求,網易云音樂在社區生態、原創音樂的優勢,也足以讓華納版權動心。一方面,歌單、樂評、Mlog 等社區特色塑造了平臺的品牌調性和人情味,同時也吸引了大批消費力強、聽歌風格更為包容的 95 后用戶,既幫助歌曲、用戶、音樂人之間形成了高質量的互動連接,也更容易消化不同風格類型的音樂;另一方面,作為國內最大的原創音樂平臺,網易云音樂與華納版權的聯姻,不但為聯合挖掘、培養新人提供了可能,發現更多寶藏音樂人,也將為眾多詞曲創作者帶來更專業化的服務。國內音樂版權格局就此改變 5 月 12 日,在線音樂市場兩大巨頭先后搞了個大新聞。 一邊,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發布了 2020 年 Q1 財報,數據顯示,在總營收保持增長的同時,在線音樂付費用戶數據創下了最大增速,同比增長 50.4%,達到 4270 萬。另一邊,網易云音樂宣布與華納版權(WCM)達成戰略合作,雙方將在曲庫內容、在線 K 歌、音樂 IP 開發等音樂產業上下游領域展開全方位合作,同時,網易云音樂將獲得華納版權 130 萬首音樂詞曲版權。
![]() 而華納版權在今年選擇與網易云音樂牽手,則可以看做是國內音樂版權格局開始松動的信號,也傳遞出在新階段的行業階段,版權方的平臺合作策略似乎有了一些變化。
![]() 對于很多人包括從業者,音樂版權都是極為頭疼的一塊硬骨頭。而要搞懂此次網易云音樂與華納版權戰略合作到底意味著什么,首先就得梳理清楚詞曲版權與錄音版權、華納版權與華納音樂的關系。 首先,音樂版權按照行業慣例,可以分為詞曲版權和錄音版權,由此衍生出兩大版權陣營:詞曲作品版權人和錄音作品版權人,前者主要是版權代理方和詞曲作者,后者則包括唱片公司和藝人。隨著版權方的不斷完善,詞曲版權、錄音版權在各種商業場景的權利也逐步以復制權(mechanical right)、表演權(performance right)、同步權(synchronization right)等形式固定下來,為內容創作者帶來源源不斷的收入。
![]() 華納版權的歷史可以追溯到 1811 年的 Chappell&Company,是英國一家專營曲譜出版(publishing)和鋼琴制造的公司。隨著時代演進,從早期的曲譜時期到唱片業時期再到流媒體時代,publishing 的內涵也從曲譜售賣變成了現在的詞曲版權,這也是很多人翻譯外媒資訊容易出錯的一個高頻詞。 以三大唱片來看,環球音樂集團、索尼音樂集團和華納音樂集團其實都形成了詞曲版權與錄音版權兩條并行的業務線,其對應的詞曲版權公司分別是 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Group(UMPG)、Warner Chappell Music(WCM)和 Sony/ATV Music Publishing,構成了整個集團業務的重要版塊。
![]() 憑著 200 多年來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華納版權為詞曲作者和版權持有人提供了一系列的音樂創作服務。而這一串閃耀的名字,既是苦心經營的行業成果,也說明了華納版權之于產業發展的價值。而詞曲作為音樂產業的源頭,對于詞曲版權的保護、增值,無疑是對于他們最好的激勵,才有可能培育出越來越多優秀的詞曲作者。
![]() 那么,詞曲版權業務怎么掙錢,以及能掙到多少錢呢? 我們以華納版權來舉例。根據華納音樂近期發布的 2020 年 Q1 財報顯示,第一季度,受疫情影響,華納音樂總營收(錄制音樂、詞曲版權和其他)同比下降 1.7%,為 10.7 億美元。具體來看,錄制音樂收入(流媒體、付費下載、實體唱片和音樂授權等)同比下降 2.8%,至 9.07 億美元,其中流媒體業務收入同比增長 11%,至 5.86 億美元;華納版權的詞曲版權業務(包括表演權、數字授權、機械復制、同步權等)同比增長 5.1%,達到 1.66 億美元。
![]() 而就此次網易云音樂與華納版權的戰略合作來看,除了直接的經濟收益,更有著多方面的長遠考量。 首先是對于存量曲庫的價值增值。作為百年老店,華納版權旗下積累了 130 萬首音樂詞曲版權,這個體量對于任何一個聽歌者來說都是巨量的,讓這些經典歌曲找到對的聽眾,才能激活它們在當代的價值。而網易云音樂素以專業版權運營能力、精準個性化推薦、市場營銷能力、分發效率高著稱,對于華納版權來說,二者的深度合作能夠給存量版權帶來煥新價值。
![]() 此外,網易云音樂近年來繼續提升平臺的社區壁壘,也加緊布局了 LOOK 直播、音街等直播、K 歌產品,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音樂內容生態。而此時華納版權與網易云音樂達成戰略合作,也是為后續的商業化奠定基礎,實現雙方商業上的共贏。 我們也看到,今年來,網易云音樂陸續與吉卜力工作室、滾石唱片達成合作,并拿下《歌手 · 當打之年》《我們的樂隊》《嗨唱轉起來》《聲臨其境》第三季等頭部綜藝音樂版權。網易云音樂在音樂版權領域的持續發力,也讓今年的版權市場有了很多新元素。
![]() 對于音樂平臺來說,版權始終是繞不去的,也是音樂產業的命脈。 在互聯網摧毀唱片業的十多年里,免費聽歌成了大眾的固有認知。直到國家版權局的一紙 " 最嚴版權令 ",才解決了長期以來的盜版問題。與此同時,獨家版權競爭問題也愈演愈烈,各大音樂平臺之間打起了版權戰。最終,在國家版權局的推動下,2018 年 2 月 9 日,網易云音樂與騰訊音娛達成版權互授合作,兩大音樂平臺 99% 獨家音樂版權的互授合作,在線音樂產業也由此進入了比拼產品、服務能力和商業化能力的下半場。 此前,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華納版權有著長期的獨家合作,而此次華納版權與網易云音樂的牽手,就是在兩三年的獨家版權合作后,版權方在新時期的策略調整。 換句話說,這也意味著國內的音樂版權格局或許將就此改變。而在各大音樂平臺版權趨同的趨勢下,用戶將如何選擇,市場格局又將如何變化,值得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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