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平臺今日發布關于天貓新燈塔指標調整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了適配業務的快速發展,減少不可控因素對商家新燈塔指標的影響,結合商家調研反饋,平臺擬對天貓新燈塔部分指標進行調整。 本次變更于2023年2月起在新燈塔頁面進行提醒,2023年3月7日發起規則公告,將于2023年3月10日正式生效。 公告顯示,本次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刪減指標項:刪減“服務DSR差評率”和“物流DSR差評率”兩項考核指標,解決三項DSR指標相關性過強、商家運營難度大的問題。 指標結構及統計口徑優化:原“僅退款自主完結時長”、“退貨退款自主完結時長”合并為“退款處理時長”,統計口徑剔除非商家操作時長(剔除內容包括:買家修改退款時長、買家退貨的物流運輸時長等); “平臺售后任務處理時長”從平臺求助率中移出,作為售后體驗的單獨考核指標項,降低商家運營費力度;旺旺滿意度考核門檻從100條降低到30條。 部分行業新增特色服務加分項:鼓勵商家為消費者提供具有行業特色的服務,包括壞單包退、紅屁屁包退、破損包退、過敏包退、送貨入戶等。 天貓近日還發布關于《天貓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規范》的變更規則公示,為了營造健康的經營秩序,天貓擬對《天貓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規范》進行如下內容的變更及新增。 本次規則變更于2023年3月3日公示,將于2023年3月9日生效。 變更后,商家應銷售剩余保質期大于下述要求的商品:若銷售商品為醫療器械類目下的血糖試紙的,剩余時長必須不低于保質期的1/8; 若銷售商品為隱形眼鏡/護理液類目下的軟性隱形眼鏡的,剩余時長必須不低于180天,且不低于該商品正常使用周期;若銷售商品為隱形眼鏡/護理液類目下的護理液的,剩余時長必須不低于180天; 若銷售商品為處方藥(中藥飲片除外)和OTC商品的,商品有效期剩余時長必須不低于保質期的90天; 若商家發貨時商品的剩余保質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視為一般違規行為,天貓將下架該商品,同時每件商品扣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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